結構自防水體系應成爲地下防水設防的重要方法之一,研究和發展地下工程結構自防水體系,從完全依賴於材料防水的理念中解脫出來,將是地下防水工程的一大進步。地下工程必須採用一至二道防水材料進行防水設防,是長期以來一直固化在我們思想中的防水理念。地下工程的防水材料不可以像屋面工程一樣進行翻修,因此對其耐久性的要求一直困擾著防水界。隨著混凝土技術的發展,通過採取防止混凝土變形開裂的技術措施,將穿牆管等節點進行密封防水處理,從理論上完全可以達到不設外防水層也能不滲漏的目標,至少可以在體量較小、埋置不深的地下工程中進行試點。
結構自防水的5大要素
①混凝土抗滲性能達到要求;C30以上的混凝土能夠達到抗滲要求。
②混凝土具有良好的抗開裂功能或微裂縫自愈功能;
③通過劃分結構單元或其他施工手段,增加結構抗變形剛度,減少因沉降差、溫差等因素造成的結構裂縫;
④對變形縫、穿牆管等節點構造進行柔性密封防水,達到整體結構自防水的效果;
⑤對少量混凝土裂縫滲漏水採用化學灌漿等技術,修復因綜合因素導致的滲漏水缺陷。